新沂法院执行信访率连续数年逐年走低
作者:陈雪艳 发布时间:2010-03-17 浏览次数:239
2009年,我院执行收案总数1791件,信访总数9件,投诉率仅为0.5%,在全市基层法院最低,执行信访连续数年逐年走低。面对执行案件大幅度增多的压力,我院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在案件执行中,该院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及时处理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解决执行信访的发生。具体做法是:
一是院领导和部门领导高度重视。针对当事人在案件执行阶段容易信访、上访的实际,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信访工作,把执行信访作为全院信访工作的重点和评价干警执行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将执行信访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院长、分管院长、执行局长经常亲自处理信访,定期接待当事人的来访,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息访工作。
二是强化流程管理。从发出执行通知书、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到强制措施的使用都明确了具体的时限。对实施的案件,由执行长对其负责的合议庭每天进行调度,局长每周对执行长进行调度,分管院长每两周就全局案件执行情况进行调度。通过层层管理,责任到人,督促了案件的及时执行。同时,对执行长、执行员的案件进度制作匾牌上墙公示,分类记分,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是适时排查处理。我院针对“两会”、重大节假日及其他敏感时期信访、上访容易集中频发的实际,预先组织执行信访苗头案件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对排查出来的苗头案件作出统筹安排,逐案落实专人负责防范处理。日常执行工作中,执行人员发现有信访、上访苗头的,做到及时汇报、妥善执行,最大限度地提前化解执行信访。
四是执行案件反馈制度。我院化解矛盾,注重以人为本,文明执行,注重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执行过程中“劳而无果”的案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情况,争取得到当事人的理解,促使当事人主动积极地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新动向。努力做到案案有结果,件件有答复,因执行案件信访、上访的人数逐年减少,逐步实现了执行信访工作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