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长法院“六常”严守廉洁自律
作者:朱纯 发布时间:2010-03-17 浏览次数:263
无锡南长法院全体干警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向社会承诺廉洁自律做到“六常”。
一、常修执法之德。认真学习并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常弃非分之想。注重培养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做到作风正派,生活检点,慎独、慎微、慎交友,坚决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
三、常绷“五禁”之弦。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不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不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不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四、常怀律己之心。不利用审判、执行工作之便为自己、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常正自身之形。规范法官言行,克服“冷、横、硬、推”的不良作风,实现司法文明。做到工作严肃、紧张、有序,保持良好的法官形象。
六、常思贪欲之害。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并随时随地接受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