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行政审判呈现“三无”局面
作者:陈雪艳 发布时间:2010-03-17 浏览次数:245
新沂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不断探索完善多元化行政协调和解机制,努力钝化官民矛盾,促进行政关系和谐。自2009年以来,该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3件,和解撤诉37件,和解撤诉率达69.8%,行政审判工作呈现无上访缠诉案件、无发回重审案件、无申诉案件的“三无”局面。
该院在行政审判中注重紧密结合案情,主动进行释法析理,促使涉案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对涉案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是否存在瑕疵等有全面的了解和清醒的认识,对行政相对人请求无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的,及时对其进行解释和说明,打消其对行政机关的误解和偏见,努力促使其主动撤诉或与行政机关进行庭外和解。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确属违法的问题,及时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和联系,释明法律,并提出相应司法建议,敦促行政机关自觉改变或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时,该院还把案件协调和解率作为考核行政审判质量高低的重要依据,并积极拓宽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渠道,探索和完善了重大案件联合协调、邀请有关领导协助协调等多项机制,有效地促使了行政诉讼案件和解撤诉率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