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31上午,花甲老人高瑞田来到宝应法院执行局,将一幅写着“弘扬社会正气、扶助弱势群体”的锦旗交到执行法官赵玉俊手上,并连连称赞赵法官办事态度好、速度快。

 

20093月份,因儿子高飞不尽赡养义务,老人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经调解儿子高飞同意于09530前给付08年赡养费1200元,并承诺今后每年1030日前一次性给付全年赡养费1200元。事后,由于儿子高飞不肯按协议兑现承诺,老人及其老伴生活困难,遂向法院申请执行。为了让老人尽快拿到赡养费,赵法官接手该案后,立即电话联系远在东莞打工的老人儿子高飞。得知父亲又请法院出面了,儿子大为恼火,愤然回应没有钱后便挂了电话。之后,赵法官又积极调查高飞名下的财产状况,将其一处房产予以查封。再次电话联线高飞,其态度虽有所缓和,但仍表示目前确实没有钱,赵法官没有就此放弃,而是耐心地向高飞阐明其父向法院申请执行是迫于生活所逼,并从人情事理、法律后果等方面反复劝说高飞尽快给付赡养费,在赵法官的动情说服下,高飞表示春节回家一定全部兑现。

 

春节前夕,赵法官接到老人打来的感谢电话,称赵法官帮助其要回了赡养费事小,而化解他们父子之间的积怨意义重大。听后,赵法官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作为一名执行法官的成就感、满足感、职业自豪感油然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