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法官助理制度实施以来,扬中法院新坝法庭法官助理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摸索出自己的一套成功调解离婚案件的方式方法。近日,他们又用自己总结的这套“望、闻、问、切”的方法,成功地调解了一起案件。

 

该案原告女方在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提起诉讼,同时要求分割婚后共同房产。被告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同时辩称该房产系其父母和自己一起出资购买,与女方无关,并且原、被告双方都想争夺孩子的抚育权。

 

法官助理接手此案后,先采用“望”的方法,所谓“望”就是用眼睛看,察言观色,通过“望”的方法,法官助理作出判断,被告并不是真的不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并不都真的想争夺孩子,对于一方而言,争夺孩子可能只是离婚谈判的一个筹码,而对于另一方而言,小孩可能真的是生活的全部,是必争的。在对双方的意图有了初步的判断后,法官助理又用了“闻”的方法,所谓“闻”就是“听”,耐心、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辩解,从他们的谈话中进一步了解双方的性格、喜好和真实意图。通过“闻”的方法,法官助理进一步作出判断,有一方并不真的想争夺房产,而只是想获得金钱补偿。在对双方的真实意图作了一定了解后,法官助理拟出了询问提纲,用“问”的方法逐一对离婚中涉及的子女问题、财产问题进行详细的发问,问的时候既注意方法更注意措词,以免激化矛盾。以上步骤实施完毕后,法官助理对他们争夺的焦点和筹码已了然于胸,下一步就到了“切”这一步骤。所谓“切”就是搭脉诊断,在调解工作当中就是拿调解方案。针对男、女双方各自争夺的焦点,法官助理拿出了三种调解方案供双方选择,每一种方案对男、女双方都是有利又有弊,结果男、女双方在三种方案中游离不定,翻来覆去。法官助理又拿出了第四种方案,即告知双方如果判决是哪一种方案供大家比对,大家可以用刚才列出的调解的三种方案与可能判决的方案进行对比,看看哪种方案更对自己有利。经过反复的抉择和劝说,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各自都找到了利益的平衡点,双方律师也很开心的签收了调解书。

 

法官助理制度在新坝法庭施行一年多来,新坝法庭法官助理的调解技巧不断得到升华,调解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不断得到提高,他们正在以自己的劳动来彰显法官助理的成熟与历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