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315,江苏省大丰法院法官走上广场街头,就如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问题,为现场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并分发了1000余册的宣传资料,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2010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 “消费与服务”确定为年主题,而纵观我们的消费市场,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与消费者的消费之间不和谐的行为却比比皆是。近年来,大丰法院受理的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案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医学药品、保健食品、减肥食品方面存在虚假广告严重,夸大其词甚至无中生有,编造一些所谓的新科学、新名词、新理论,实际上属于伪科学;2、音像制品盗版问题;3、小家电、电子智能产品市场中三无产品、虚假标识产品问题;4、热水器、液化煤气灶等高危产品,换代产品充斥着农村市场,往往因安全问题发生损害赔偿纠纷;5、化妆品方面以次充好,引发赔偿纠纷;6、手机市场销售者销售假机、水货手机问题严重。

 

针对上述问题,大丰法院法官在接受现场群众法律咨询的同时提出:消费者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及权利意识,树立合法科学的消费意识,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