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长法院七个变化提升人民陪审员工作水平
作者: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3-16 浏览次数:235
无锡南长法院不断探索建立规范的人民陪审员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七个变化,促进人民陪审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由本区域选任变为跨区域选任。打破辖区界限,实现在全市范围内跨区域选任,拓宽了陪审员选任渠道。二是由低学历层次变为高学历层次。2005年以来两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共36人,拥有大专以上学历人数比例上升了15%。三是人员结构由单一变为丰富。注重吸收拥有临床医学、心理咨询、金融财会等专业技能的人员,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官因社会经验或专业技术知识不足而导致审判效果不佳的缺陷。四是由个别培训变为综合培训。改变以审代训、法官代训的模式,举办培训班集体培训与业务庭庭长、审判骨干针对性辅导相结合,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履职水平。五是由无经费保障变为有经费保障。积极同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专门向区人大、政府争取人民陪审员工作专项资金,结合法院自筹经费共30多万元,确保人民陪审员考评、培训、奖励、补助等制度的落实。六是由只陪不审变为全面陪审。人民陪审员不仅参加开庭审理,更全程参与查阅卷宗、诉讼调解、合议庭评议等审理案件的全过程,显著提升了独立行使职权的陪审效果。七是由少数案件陪审变为多数案件陪审。通过对内营造氛围,对外加强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得到了包括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社区在内全社会的支持,经逐年提高2009年陪审率超过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