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一轮沿海开发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王晓红 发布时间:2010-03-16 浏览次数:245
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之年,也是推动沿海开发迅速打开局面的关键一年。如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增强司法能力、优化司法形象、树立司法公信,更加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始终是摆在各级法院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3月12日,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暨服务沿海开发专项活动动员大会,确定开展“坚持能动司法、服务沿海开发”专项活动。在服务沿海开发和服务“三保”工作中,该院找出了一条契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区域特点的创新之路。会议期间,本报记者专访了连云港中级法院院长薛剑祥,深入了解他们此项活动的意义和具体部署。
记者:江苏沿海开发战略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连云港处在全省沿海开发的龙头区位,全市法院身处沿海开发的主战场,依法主动服务沿海开发有何重要意义?
薛剑祥:2010年,是全市全面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起始之年,也是完成“十一五”规划、谋划“十二五”发展的承上启下之年,全市法院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尤为重大。
为有效服务全市沿海开发大局,去年,省高院及我院先后出台“意见”、“措施”,要求我们法院站在国家战略和振兴连云港经济发展历史机遇的高度,切实增强司法保障沿海开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能动司法,主动融入、依法服务和促进全市沿海开发。
随着沿海开发的深入推进,各种利益格局碰撞更为激烈,社会矛盾纠纷的冲突更为明显。如何找准能动司法与服务沿海开发的切入点,引导企业依法运营,保障交易活动的规范有序,避免产业聚集过程中的矛盾聚集,实现沿海大发展中的司法环境大优化,是我们法院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新的历史使命。
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法院的工作目标是“乘势而上、跨越发展、公正司法、争创一流”。在连云港已进入国家发展战略层面,占据沿海开发的龙头区位优势,经济社会正在谋求全面跨越、后发先至的背景下,全市法院工作必须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促进、相得益彰,增强争先进位意识,大兴真抓实干之风,实现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在全省位次不断前移。这就要求我们探索新途径、出台新举措,在重要决策的参谋、重大项目的顾问、重点企业的服务、重大纠纷的解决中,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此,经中院新一届党组研究决定,用2010年一年时间,举全市法院之力,集中开展“坚持能动司法 服务沿海开发”专项活动,并逐步探索建立和完善服务沿海开发的长效机制。
记者:在刚刚召开的启动大会上,连云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恕娟提出,法院在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同时,自觉将各项工作放到全市沿海开发的整体进程中来谋划、来推进。这项要求跟中院提出的开展“坚持能动司法 服务沿海开发”专项活动不谋而合,您能具体谈谈这项活动的重点在哪里?
薛剑祥:开展服务沿海开发专项活动是全市法院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市中院党组落实市委领导提出要求的重要举措。推进沿海开发,我们法院责无旁贷。
此前,我们通过联系企业、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前期调研工作。针对连云港沿海开发对司法工作的司法新需求,梳理纠纷多发、矛盾集中的问题类型。围绕这些问题,我们确定专项活动的服务方向,全市法院成立“坚持能动司法、服务沿海开发”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我担任,副组长为中院党组成员,成员为全市基层法院院长和中院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们确定了四大类12项司法服务专题。围绕临港产业深度发展中的司法保障、沿海滩涂开发利用中的司法保障、沿海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中的司法保障、滨海新城建设中的司法保障等四个重点,切实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依法服务和促进全市沿海开发,以专项活动阶段性成果迎接即将在我市举办的“江苏法院服务沿海开发论坛”。
这四大类服务专题又分为12项分专题。具体包括:围绕临港产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强化临港产业治安环境的司法保障,把维护沿海开发地区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的审判任务,严厉打击侵害投资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临港化工企业发展中的法律引导,妥善审理涉及临港化工企业纠纷,引导相关企业规划布局,依法保持优良的沿海生态环境;强化临港船舶工业法律服务,依法审理涉及船舶工业的纠纷,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好物流贸易、港口作业、海洋渔业等纠纷案件,促进海洋资源合理高效开发,加快海洋经济区建设。加强滩涂承包过程中的纠纷化解,妥善处理农民因出租、互换或股份合作等引发的各类纠纷;加强近海养殖产业司法保障,加强涉农案件审判,严厉制裁各种坑农、害农行为。加强涉医药行业刑事司法保护,加强对新医药、新材料、创意产业和现代农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重视对核电、风电、太阳能、碳纤维、硅产品等具有高度知识产权的新产业保护,促进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围绕“一心三极”的城市布局,突出沿海项目土地纠纷的司法对策,依法妥善审理好沿海开发中发生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以及农村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等纠纷,加大对被征地农民、被拆迁居民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依法保障滨海新城建设。全市法院还将及时总结工作成果,推广成功经验,建立服务沿海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记者:这12项司法服务专题,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在服务沿海开发和服务三保工作中,连云港中院已经准确地找到了契合连云港社会发展区域特点的工作抓手?
薛剑祥:是的,我们围绕市委“以港口为龙头带动、以产业为主攻方向、以城市为有力依托、以基础设施为坚实支撑”的沿海开发策略,结合全市审判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并征集各基层法院活动方案的基础上作出了开展“坚持能动司法,服务沿海开发”专项活动这一决策,并将专项活动方案报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地方党委、政府非常肯定和支持这项活动,市委副书记、市长徐一平在3月10日专门作出批示。他指出,当前,在新一轮沿海开发的热潮中,全市法院系统积极行动、主动对接,组织开展了“坚持能动司法,服务沿海开发”专项活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值得肯定和推广。他希望,全市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高扬创新大旗、推动全面跨越”年度工作主题,进一步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项工作,在港城科学发展、后发先至的征程上再立新功!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恕娟也明确要求,我们要以服务发展大局为主线,在服务保障沿海开发中落实新举措,重点要做到“三个致力于”:一要致力于保障沿海开发,维护市场秩序和开发秩序,严厉打击大开发、大建设进程中出现的暴力控制建设工程、土石方开采、物流运输和欺行霸市等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二要致力于服务沿海开发,主动对接各类园区、重大项目、骨干企业,畅通涉诉、涉执“绿色通道”,努力营造更加优越的投资发展软环境。她表示,这次法院组织开展的“坚持能动司法、服务沿海发展”专项活动,就是一次很好的尝试,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有效举措,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要致力于促进沿海开发,经常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基层、贴近一线,增强大局意识,围绕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善于把握经济发展形势,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帮助有发展潜力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不断拓展法院服务沿海开发的方式效果。
地方党委、政府对这次活动的肯定是对我们法院工作的鼓舞和鞭策,我们将以“坚持能动司法 服务沿海开发”专项活动为契机,以最好的审判质量、最高的审判效率、最佳的审判效果、最优的诉讼服务,全力推动沿海开发又好又快地实施,努力为实现连云港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