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安,方平安”这是滨湖法院王春年院长常说的一句话。在司法实践中,该院也始终坚持“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紧贴司法需求,拓展沟通渠道、回应民意诉求,构筑起“爱民、便民、利民”的民心工程,受到群众赞誉。

 

在全国法院设立诉讼服务中心的大潮中,该院率先在全市基层法院成立了集立案、保全、速裁于一体的大立案机制,并积极推行电话预约、巡回办案、节假日开庭等举措,为两大派出法庭完善了远程电子签章手续,使基层群众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捷立案服务。

 

20102月的一天,某外商独资企业董事长深夜十点到滨湖法院求助,反映公司在1月份与泰兴某服装厂签订了加工合同,但该服装厂根本没有进行过工商登记。公司担心遇到了骗子,请求法院迅速立案,判令解除合同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经立案审查后,该院干警第二日清晨就到达了保全地点,泰兴方三十多人闻讯前来,情绪激动,更有一些老人、妇女、儿童堵在仓库门面前,阻挠法警强行开锁。经过艰苦的谈判,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泰兴方同意立即交出服装面料及辅料,原告补偿泰兴方各项损失19800元。从立案到结案,仅仅十八个小时,一起矛盾激化的案件得以平息。外商感激地啧啧称赞,“这样的速度、这样的服务在外国是无法想象的,无法做到的。”立案、保全、调解、速裁的一站式审判快车道展现了司法为民的特色。

 

随着农村环境的城市化进程,滨湖地区集体土地拆迁案件大量增加,辖区内园区建设、道路拆迁改造、土地承包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浮出水面。该院多年来从服务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着眼服判息诉,将“春风化雨”式的调解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该院充分发挥调解的独特优势,针对每个拆迁案件的当事人层次不一、性格各异、家境不同等特点,以因人制宜的调解方法根治问题症结。庭长通过夜间上门调解、协调召开多方参加的现场调解会等方法,平息了大量矛盾。2006年至今,该庭审结的涉集土拆迁的民事案件中,绝大多数案件是通过调处再审理环节即案结事了,不仅被拆迁人得到合理安置,而且被拆迁房平稳拆除,迄今无一例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

 

为加速民意收集,该院公开了审判、执行工作纪律规范,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将当事人和社会监督纳入至审判公开监督行列。实行定期回访当事人,积极组织法官深入社区、企业、机关、学校调研,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突出抓好涉诉信访工作,出台《信访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实行庭长轮流接访和重大信访事项院长预约接待制度,提升了信访处理效率,有效解决了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问题发生。2009年,该院立案庭共处理来信总计122件,接待来访人数215人次,答复率达100%,无因审判工作失误引发的激化事件,为建国60周年庆典和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的成功举办创造了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