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易激化的财损案件
作者:黄海燕 发布时间:2010-03-15 浏览次数:431
近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及时妥善处置一起易激化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全力维护全国“两会”召开期间的社会稳定。
这起案件的原告汤某、周某系一对陕西籍在通工作的夫妻,两人辛勤工作攥足积蓄,刚购置了位于开发区军山汇贤居房屋一套,准备在新居中开心过年。不料在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要求被告赔偿8000元,但被告只愿赔偿1000元。如对该损失数额双方达不成一致,只能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但不菲的鉴定费用只会扩大损失,增加当事人之间激烈的对抗情绪。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法官并未简单的进行鉴定,而是找准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一方面,安抚原告夫妻的激动情绪,消除其外地人在南通会受欺负思想顾虑,告知其南通法院对各地当事人都会一视同仁,并且远亲不如近邻,如双方撕破脸皮,会影响邻里关系的和睦;一方面,对被告释法明理,告知其本案的鉴定费用可能达到数千元,如最后判决则由败诉方负担,与其交给鉴定机构,不如用来赔偿原告。在法官不懈的努力之下,姜某的妻子当场赔偿了汤某夫妻7000元,本案以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