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QQ介绍卖淫一男获刑3年6个月
作者:金霞 李婷婷 发布时间:2010-03-15 浏览次数:379
近日,苏州金阊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通过网络聊天工具介绍卖淫案,被告人张某和赵某因犯介绍卖淫罪被分别判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赵某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某提议、召集被告人赵某等人,并且提供食宿、手机,在网上招揽嫖客,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赵某负责联络,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张某因犯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被告人赵某因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