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5          

 

今天上午,一个戴着眼镜的学生模样的女孩来到我的办公室门前,她说要找丁法官,有问她有什么事可以给我说,但她执意要等丁法官来再说,于是我让她在我的办公室里等等。

 

10点多钟,丁法官开庭回来了,经过和丁法官一同询问,得知她叫燕燕,是丁法官最近审理的抢劫案件的被告人陈某某的女儿。燕燕说,在她的心目中,父亲一直是个正直善良乐于助人的人,凭借开出租车从事客运服务,一定是受了坏人的欺骗和利用才做了错事,她无论如何也不能将“抢劫犯”这三个字与父亲联系起来,希望法院能够查清事实,不能冤枉了好人。燕燕还说,自己目前正在我市某中学上高三,明年面临高考,由于父亲的犯罪,让自己和母亲伤透了心,母女俩的生活已经被彻底摧毁。我告诉她其父亲实施抢劫犯罪的事实很清楚,既有他本人的供述,也有同案人和被害人的证言能够证实,作为他的女儿想为自己的父亲开脱罪责是人之常情,但也不能不顾事实和法律。同时,我敏感地意识到,如果不做好罪犯子女的思想工作,案件一判了之,势必会影响到这个女孩今后的学习和生活,甚至会给她一生造成无法弥补的创伤。

 

谈着谈着,时间将近中午12点了,我带燕燕到食堂吃了饭,她又匆匆赶回学校。燕燕虽然走了,但我觉得她的心结还没有完全解开,回到学校后她能释然吗?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吗?我放心不下。恰巧她父亲的案件下午要宣判,如果在下午宣判后将陈某某带到法院让他和燕燕母女见面,当面解开燕燕心中的顾虑是不是更好?

 

下午4时多,在我的精心安排下,燕燕一家人在法院相聚了。一家三口抱头痛哭,燕燕在法官面前哭着仍为自己的父亲开脱罪责,希望法院不要冤枉好人。我又耐心地向她解释,一定要相信法院是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她父亲作出的公正判决,而且判决也已考虑到其父亲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已经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告诫燕燕要理解法院的工作,不能一味地坚持自己片面的想法。我对陈某某的行为给予了严厉指责,正是由于他的犯罪行为才给燕燕母女带来了伤害,给自己的家庭造成的灾难。陈某某对法院安排他们家人团聚表达了感激之情。他表示法院的判决结果没有任何意见,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他劝说燕燕要勇敢地面对父亲犯罪的事实,相信法院的公正判决,并鼓励燕燕振奋精神,好好学习,母女俩要好好生活,自己在劳改场所也会努力改造,争取减刑,早日与她们母女团聚。在法官和父亲的劝说下,燕燕不再坚持自己的看法了。一家三口互相勉励,互相嘱咐,盼望着早日团聚,一家人能幸福地生活。看到此种情景,我的心放下了许多。

 

从这件事,我感到象燕燕这样对亲人的犯罪行为不能理解的罪犯子女,只有对他们给予充分的关注,化解他们心中的疑虑,才能最大限度地不让他们因家人的犯罪而带来沉重的思想包袱,让他们好好地生活和学习,同时,才能让他们的亲人安心改造,维护他们家庭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