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拓宽外部监督渠道,提高司法公信力,金湖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坚持“五个公开”,努力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权威、以公开赢民心。 

 

坚持立案公开。将立案大厅建立在院内显著位置,并设有明显标识,在墙上张贴工作制度、树立公告牌、公开立案,依法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程序和条件等。各个工作岗位均有专人负责对当事人进行诉讼引导,立案大厅工作人员工作主动耐心,公开公正接待诉讼当事人及信访户,为当事人及信访户立案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坚持庭审公开。将安排开庭审理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在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排期公告,公告开庭时间、地点、主审法官、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等内容。对符合法律规定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旁听,同时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接受人民监督,实现阳光司法,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

 

坚持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在网络上首度实行审务公开,积极推动法院、法官和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做到每天网络上有信息,真正实现让民众知情,让法官自律,让裁判公开,落实司法公正,保障司法权威。

  

坚持监督制度公开。进一步发挥好执法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实行院长信访接待日制度;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信箱及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和加强社会各界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坚持矫正帮教公开。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专人专庭审理未成人犯罪案件,把帮教工作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继续延伸未成年人帮教举措,开展庭前调查、审中教育、判后回访,积极协助公安、学校、街道、社区做好矫正工作,建立跟踪档案,力促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