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院“民告官”案同比减少两成
作者:耿辉 承钧 发布时间:2010-03-15 浏览次数:228
据江苏省宿迁中院2009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显示:全市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77件,较2008年减少50件,降幅为22.03%,结束了前两年连续增长的势头,再次回落到2006年的收案水平。这标志着该市在健全行政纠纷处理机制的前提下,“官民关系”进一步和谐发展。
经分析,造成行政诉讼收案数减少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各级行政机关积极推行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从源头上减少了行政争议的发生;二是各法院全面落实行政审判诉前协调化解机制,加强了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使部分案件在起诉后的立案审查阶段得以化解;三是随着市、县政府房屋拆迁补偿政策的调整,拆迁引发的行政纠纷明显减少;四是有的基层法院对一些争议较大行政诉讼采取暂缓受理的措施或诉外渠道进行协调。从所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类型变化看,涉及城建、乡镇政府及劳动保障等“民生”类行政案件仍占据诉讼主体地位。全市没有出现超审限案件,结收案比达到99.6%,基本实现了均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