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结婚二十年 法院界定属同居
作者:沈玉珍 发布时间:2010-03-11 浏览次数:410
近日,洪泽法院依法对一件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为诉求案件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裁定作出后,原告王某感到十分困惑,因为她听律师说,自己与被告陈某虽然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但是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即、
原来,王某与陈某于1991年按当地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一直未领取结婚证。2010年3月,王某与陈某因感情不和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审查认为,王某与陈某虽然举办了结婚仪式,从表面上看双方关系似乎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