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庙头法庭调解入心调撤六成半
作者:祥龙 周伟 承钧 发布时间:2010-03-11 浏览次数:219
沭阳县法院庙头法庭在案件调解工作中牢牢把握一个“情”字,做到情理交融、情法相容,使当事人心甘情愿和解撤诉。去年该庭审结案件1140件,其中调解472件,撤诉260件,调撤率达64.21%,同比增长14个百分点。
该庭法官针对每一起案件的不同案情,分别站在原被告双方的立场充分考虑利害关系,详尽分析打官司会给当事人带来什么后果,设身处地从细节上关心当事人,为当事人排除思想上的疑虑,使当事人在诉讼中对法庭充满信赖,感情上对法官有了依赖,审判调解工作都比较顺利。3月初,该庭法官方捷在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时,作为被告人的女方不同意方捷提出的调解方案,负气离开法庭,方捷仍客客气气地把她送出大门。这时方捷看到当事人的踏板摩托被飓风刮倒在地上,忙上前帮她扶了起来。就是这个细小的动作感动了当事人,她当即心悦诚服接受调解方案。去年以来,方捷先后调解结案454件,调撤率达8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