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八”妇女节一百周年之际,无锡南长法院推陈出新,确定“三定期”制度作为保障妇女权利的重要举措,这对处于“弱势”的妇女给予“强势”保护提供了有效平台。

 

定期咨询制度。法官深入街道、社区、乡村,为妇女举行法律讲座,传播法律知识,这对增强她们法律意识,进行有效维权起到很大作用。定期在社区、街道及村庄举行涉妇法律咨询活动,为家庭主妇排忧解难,扫除生活中的烦扰并增强妇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意识。

 

定期联动制度。法院定期汇总婚姻家庭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及劳资纠纷等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整理相关资料,及时告知妇联、社区居委有关妇女案件执行情况,妇女维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有关现象的苗头。另外,对于社区、街道无法调解的涉妇纠纷,及时移送法院,结合各方力量快速高效解决。

 

定期回访制度。对于涉妇纠纷,法官不仅做到案结事了,而且定期回访。针对有反复发作性的案件,承办法官每隔一段时间深入家庭、单位进行探访,了解矛盾缓解情况,有无再次出现,确保矛盾彻底解决,切实维护妇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