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东海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拐卖儿童犯罪案件,被告人孙贯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陆吉品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40000元。该案因二被告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抢夺绑架儿童并拐卖,其犯罪手段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引起市县媒体关注,并被市县电视台跟踪报道。
被告人孙贯军、陆吉品经事先预谋欲偷一小男孩至山东省临沂市卖给他人。2009年11月8日上午,二被告驾驶一辆租用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在路上寻找作案目标,当他们发现一60多岁农妇骑人力三轮车带2个小孩时,即驾车尾随,到东海县双店镇棠沂村与王白村之间一坡道处,二被告即下车偷抢三轮车上一貌似男孩的小女孩,农妇为夺回孙女抓住车门不放,二被告强行把农妇推打下车,夺路而逃,慌乱中被告又将农妇的三轮车撞翻。时隔三天,正当两被告在山东省临沂市等待买主时,小女孩被东海县警方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