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对侄儿教育的想法,让其放学回家,可由于一时气急,在一巴掌致其昏倒在地的情况下,非但未实施救助,却想当然地认为已死亡,将其投入河中,造成溺水死亡的惨剧。虽然逃亡三年,可任何犯罪分子均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最终却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为自己的荒谬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来自安徽的陈娟夫妇与堂兄嫂一家曾在几年前来到句容从事小商品的买卖生意。2005年11月11日下午5时许,在句容市某小学上三年级的童童放学后,按照惯例在婶婶陈娟家骑上自行车回家。不久,当陈娟外出办事路过句容河边时,见童童所骑自行车停放在路边不见人影。放眼望去,却见其独自在河边玩耍。见此情景,陈娟大声呵斥让其赶快上岸回家。此时玩兴正浓的童童立即回嘴,不让其管。陈娟很恼火,骂的很凶,童童害怕了,便沿着河边跑开了。陈娟一路紧追不放,快追上时,气急的她对着童童的头部拍了一巴掌,由于气头上用力过大,童童当场晕倒在地。此时陈娟本应对童童实施救助,但其为逃避罪责,不仅没有实施救助,而且置被害人的生死于不顾,将被害人抛入河中,最终导致被害人溺水身亡。继而又乘夜色将其自行车、书包等物扔到附近涵洞里。
案发当晚,陈家人到天黑仍未见童童回家,遂赶紧到学校及陈娟家找寻,当确认其已放学回家且在陈娟家骑车回家后,陈家人立即报警,并仍不放弃一路打听寻找童童的下落。陈娟也假装焦急地同陈家人一起寻找。
2005年11月15日,当陈家人连续几天在童童放学必须地点一路寻找时,突然发现句容河边河坡上有童童的一只鞋子,继而又在河边涵洞处发现童童的自行车和书包。陈家人立即找家亲属一起打捞并通知警方。当得知童童的尸体被打捞上岸后,由于惧怕,陈娟当日逃离句容,后一路南下逃往广州等地打工。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后因被害人父亲报警,公安机关于2008年12月3日,在浙江省桐乡市将陈娟捉拿归案。经句容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童童系生前溺水死亡。归案后,陈娟坦白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本案得以迅速侦破。句容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以故意杀人罪(间接)依法判处陈娟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判令赔偿陈家人相应的经济损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