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别人占有90后少男残杀同居女友获刑十五年
作者:顾建兵 邢婷 发布时间:2010-03-10 浏览次数:389
为防止别人占有女友,一90后少男将其同居女友残忍地勒死。
被告人杨某,1992年1月生,黑龙江省绥化市人,初中二年级文化。其与被害人吕女在外打工期间结识,后建立恋爱关系,2009年4月,二人经人介绍到海安县打工,在该县城东镇某村租住并同居。被告人杨某因不满吕女经常玩至凌晨一两点才回来,为此二人多次发生争吵,吕某遂提出分手。杨某为挽回感情,多次提议吕女陪同其回东北老家,未能如愿。同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因恋爱感情纠纷,采用绳子勒颈、胶带封口鼻等方法致被害人吕女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被告人杨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杨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其家属亦能部分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且本案系未成年人之间因恋爱感情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被害人的言行对被告人的犯意产生及付诸实施具有一定的激化作用,遂依法对被告人杨某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