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紧紧围绕全国政法工作的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将法院工作融入党委、政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营造公正廉洁司法的浓烈氛围。

  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做到热心、细心、诚心、耐心,自觉维护人民法官形象。提高立案工作效率,一般案件的立案审查在1小时内完成;对涉及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骨干企业及外来投资者的案件,优先立案,同日移交业务庭。充分发挥“司法为民服务热线”作用,及时耐心解答各类法律咨询。

  依法服务沿海开发。稳妥处理好沿海经济开发区开发中因滩涂养殖、土地用途变更和规划调整等相互交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以及县经济开发区和陈家港化工集中区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在处理相关纠纷时,坚持以大局为重,妥善处理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的关系,积极研究新的纠纷解决方式,努力化解矛盾。

  依法服务社会管理。在处理涉及经济开发区和新城区建设、老城区改造提升等相关纠纷时,坚持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优先原则,在依法维护当事人正当要求的同时,严格制止不合理的请求,加大法律宣传和调解协调力度,加快审理节奏,保障“城镇崛起”战略的顺利实施。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按照公开、平等和透明的原则,及时审理外商投资企业在企业设立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征地、拆迁、用工、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合作经营、合资经营中的各类纠纷,应坚持合同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保障合同安全。

  依法保障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完善法庭功能,对当事人起诉到法庭的案件可直接网上立案,即立即审,并可直接执行。采取巡回审理、预约开庭、假日法庭等措施及时、有效、合理地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和邻里纠纷,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对新农村建设中较为突出的工程承包、土地流转、宅基地纠纷等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做到快审、快结、快执。

  加大依法执行力度。全面推行“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思想教育”的思路,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其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用足各种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严厉惩处故意逃避债务行为。

  扩大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速裁庭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审判效率,努力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牢固树立“情法并重、和谐共赢、案结事了、诚信文明”的调解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进行庭前、庭中和庭后调解。注重调解方法,做到主审法官与庭长、院长调解相结合,法院调解与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调解相结合,法院调解与社区、基层党政组织调解相结合,在乡镇、社区建立20个巡回审判点和便民联系点,实行诉调对接,将法院调解融入全县大调解之中。

  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经济一时困难的企业、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及贫困家庭等生活困难群众的诉讼案件,依法减、缓、免交诉讼和执行费用;针对弱势群体诉讼能力不足的情形,主动地进行举证指导和释明,对举证困难的,法官应依职权调查事实真相,不使有理的人因诉讼能力不足而打不起、打不赢官司。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创建“平安响水”、“法治响水”、“和谐响水”提供优质高效的廉洁司法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