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姐临危不惧勇战劫匪 两少年抢劫未遂被判刑
作者:王颖 尤猛 发布时间:2010-03-08 浏览次数:379
近日,被告人张某(17岁)、余某某(20)岁因抢劫出租车司机钱财未遂,被云龙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个月,并处罚金。
家住陕西省的张某和余某某于2008年底来徐州打工,案发前两人因欲回过春节家身上无钱,便协商抢劫出租车司机钱财。
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张某和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出租车司机钱财,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未遂),遂对他们减轻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