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路上感谢有你:镇江法院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作者:沈荷 翟敏 发布时间:2012-05-31 浏览次数:388
多年来,镇江两级法院将青少年维权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各个环节,并且延伸到学校、社区、街道以及未成年人管教所等各个领域,形成了“全面维权,立体保护”的大维权格局。全市7家基层法院有五家获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京口法院被授予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今年以来,在镇江中院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各法院以镇江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品牌项目创建活动的开展为契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少年司法工作亮点迭出——润州法院“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中心”已经揭牌;句容法院“法盾护成长”法律宣教计划开始实施;开发区法院开办了青少年网上法制学校和家长法制学校……镇江两级法院的干警们正在用爱呵护着祖国的未来。
电话追踪办案——探索涉少审判新机制
“张法官,你真有耐心,多次打电话联系我做调解工作,以前我的想法错了,我和孩子母亲有矛盾,是我们大人之间的事,不能让孩子受委屈。”今年2月17日上午,刘某来到润州法院,非常郑重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8年前,刘某与陈某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刘某每月支付女儿抚育费120元。现在女儿读高中,教育费等支出较大,120元抚育费远不能满足需求,因此孩子的母亲陈某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增加抚育费。该院立案法官张忠娣从亲情出发,以孩子的心理成长作为调解基础,劝解双方不要对簿公堂,建议诉前调解。经过张忠娣一番耐心细致地解释,刘某初步同意增付抚育费,但表示要回去再考虑一下给付的具体数额。
为防止刘某的思想有反复,张忠娣每天都会电话追踪事情的进程,着重从亲情角度做刘某的思想工作,最终刘某同意增加抚养费并在签订调解协议后向法官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这就是镇江法院的电话追踪办案机制。在涉少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全市各法院继续积极探索少年审判新机制,就合适未成年人参与、犯罪记录封存、未成年人案件特别诉讼程序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不断促进审判实践创新。丹徒法院将心理矫治引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过程,邀请知名心理医生对未成年人犯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治,使其认识错误,积极投入改造。丹阳法院对符合条件的外地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改变了以往因帮教措施跟不上,在监禁刑与非监禁刑出现量刑不平衡的现象。
广场宣传互动——拓展法制教育新平台
不久前,京口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与京口区实验小学的师生们来到位于镇江市北部滨水区的北固湾广场,举办了“阳光法治,快乐成长”法制节活动。法官许蓓为孩子们带去的法制教育课,以精彩生动的授课内容、丰富有趣的游戏互动,给孩子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学生们也表演了遵纪守法歌曲、主题演讲等节目,并向路人现场散发他们自己制作的法治宣传册。与此同时,身为镇江特教中心法制副校长的开发区法院丁卯法庭副庭长吴茜,也来到特教中心,为孩子们举办了一场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校园法治讲座。
近年来,包括京口区法院、经济开发区法院在内的各基层法院都与本辖区内各大中小学建立了庭校共建关系,每年都派出法官以各种形式向学生授课,提高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受到师生们的普遍欢迎。
各法院开展的以网络预防、法制教育、法律咨询等为平台的一系列审判延伸活动,为多层次、全方位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奠定了基础,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维权法治教育体系。各法院还通过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法制辅导站、青少年维权网和维权信箱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时注重多方沟通,通过加强与团市委的常态联系,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等活动,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力度。
零距离帮教座谈——尝试教育挽救新机制
3月23日,位于句容境内的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里气氛热烈而温馨,在这里服刑的镇江籍未成年犯迎来了镇江中院的法官们和部分镇江市人大代表。法官和人大代表与服刑的未成年犯进行零距离的谈心交流,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向他们赠送书籍。
5月4日,8名平均年龄不到18周岁的未成年缓刑犯在润州法院青年干警的陪伴下,来到韦岗抗日纪念碑前,接受红色教育。“我现在在一家酒店帮厨,师傅夸我学得快,刀功好,很感谢李法官对我的帮助……”曾犯聚众斗殴罪的小勇在随后举行的帮教座谈会上,汇报了自己的日常表现和参观感受。这个别开生面的座谈会,既有法官对未成年人缓刑期间情况的通报,也有亲人般的谆谆教诲,更有未成年缓刑犯的思想和生活表现汇报,大家共同度过了一个特别又充满希望的青年节。
各法院积极创新,以审判为中心,向前向后适度延伸,不断健全帮教制度。在镇江中院的指导下,各法院在涉少案件特别是涉少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以审前调查表、犯罪原因调查表为基础,由承办法官通过一份帮教预案、一篇教育词、一段法官寄语、一次判后释法,对未成年人进行感化、教育;通过“未成年犯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缓刑人员劳动考察教育基地”“青少年成长教育基地”等教育基地以及法院特色文化中心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德法教育;通过判后回访、社区矫正、爱心家访等一系列举措,真情挽救失足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