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从和谐司法的目的出发,创新诉讼调解方法,构建调解网络,畅通民事纠纷的信息渠道,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实现诉讼案件的高调解率,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民商案件调解撤诉率超过81%,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构筑多层次调解平台。在立案庭设立导诉室,并在立案庭和各人民法庭成立假日速裁法庭,对简易案件实行快速裁决。在各乡镇设立巡回办审判点,就近开庭,就近调解。设立和完善人民调解窗口,实现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

 

二是创新诉讼调解模式。在全院总结推广“五大调解方法”,即:法官辨法析理法;交叉调解法;就地调解法;道德舆论促进法;同类案例指导法,取得了明显效果。20097月份,市中级法院审管办将该院的交叉调解法向全市法院推广,《人民法院报》对该院交叉调解工作法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是构建社会调解网络。该院在工作中认识到实现和谐主义的民商审判,靠法院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工作中,该院在加强自身审判力量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形成覆盖各乡镇各社区的化解纷争的立体网络,提升了和谐主义民商审判的效果。

 

四是借助外力协助调解。该院所辖三个人民法庭在实行全天候驻庭办公的同时,与民事审判庭一同增设巡回审判点,积极推行巡回办案,在巡回办案中积极邀请当地司法助理员、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经邀请协助调解的人员,都能够通过自身优势寻找纠纷症结,有针对性提出调解方案。2009年全院邀请协助调解的民商事案件数达221件,并呈上升趋势,协助调解在该院提高审判效能方面发挥越来越显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