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法院发布醉驾审理报告
作者:陈向东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12-05-31 浏览次数:495
“这是个新课题,也是当前社会管理中必须要解决的命题。法院情况分析有理有据,所提建议很有必要稳妥处理。请相关部门会商,形成切实可行方案,作一定层面审定后实施。”近日,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斌对法院发布的一项醉驾案件审理分析报告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南通中院在审理中发现,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后,全市法院受理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数量日益增长,而此类案件事关民生,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生活联系密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均予以高度关注,而目前最高司法机关还尚未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公检法三机关对部分问题还存在一定的分歧。为了规范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进一步遏制醉驾案件的高发态势,南通中院组织对去年5月1日至2012年2月20日期间全市法院审理的危险驾驶案件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全市法院醉驾案件审理分析报告。
据分析报告显示,在此期间,南通全市法院共审理醉酒类危险驾驶罪案件486件,占同期刑事犯罪总量的11.5%,仅次于盗窃罪,处于高发态势。
分析报告建议,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醉驾”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针对农民涉嫌危险驾驶罪居多的现状,重点加强对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城区、农村全覆盖,同时要引导全体市民和农民养成“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安全行车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