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开发区法庭诉外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孟俊松 发布时间:2010-03-07 浏览次数:256
在积极实践三项重点工作中,滨海法院开发区法庭立足本职,大胆探索,积极开展诉外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制定实施《综合式诉外法律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社会矛盾化解共同行动纲》两个规范性文件,构筑多层次、综合性、立体式的诉外法律服务机制,打造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大舞台,取得明显效果,受到乡镇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称赞。
一是主动服务,投身综治,在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上争贡献。该庭通过与乡镇人民政府政法综治服务中心签订维护稳定共同行动纲领方法,主动投身到乡镇综治创安、维护稳定的整体工作中去,成为维护地方安全稳定的重要成员。根据乡镇政党委政府的部署,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利用法庭职业优势,积极开展法律宣传与辅导、人民调解机制完善、参谋政府发展决策,促进劳动就业保护,监督劳动生产安全,支持社会公共保障建设等各项工作,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各种可能引发矛盾纠纷因素的产生。一月份以来,该庭帮助辖区各村完善矛盾纠纷信息员制度,实现矛盾排查发现上的人员、制度、经费三落实。集中培训人民调解员一期30人。会同政府安监办共同走访企业并向企业职工发放《工伤保险制度解读》文本,减少安全生产上可能发生的纠纷。对合作医疗、义务教育上的法律宣传给予法律把关。
二是主动调解,勇于付出,在化解和稳定矛盾纠纷上争业绩。该庭通过“三个一”建立矛盾纠纷处理快速反应处理制度。一本便民服务手册指导群众服务求助,一部法庭服务热线方便群众服务求助,一套办公措施解决群众服务求助。该庭将诉外调解矛盾纠纷的内容、措施、程序书面告知广大群众,方便他们在矛盾纠纷发生时能够直接享受法庭的调解协调服务。设定一部固定电话,指派专人值班负责,随时接听群众求助。对于法律咨询的,免费提供咨询;对于突发生纠纷的,当即赶到现场处理。查明情况、区别对待,或分流引导,或现场调解处理,或引入诉讼,避免矛盾纠纷的升级蔓延。今年以来,该庭诉外调解纠纷12起,形成了自己的调解110。
三是认真总结,积极贡献,在控制和消灭矛盾纠纷上争创造。针对法庭服务对象为广大农民的实际,该庭认真总结审判实践,研究判断各类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得出广大农民群众乡土观念重,受世俗人情影响大,法治观念弱,法律知识贫的结论,认识到必须加强引导,给予智力支持,增强他们依法办能力,引导他们在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道路上行进。经过精心思考,该庭出台《民事权利保护意见书》,向群众赠送十条维权“锦囊妙计”。十条措施密切联系群众的生产生活,所有措施指向的对象大都是群众日常遇到的矛盾纠纷,涉及到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物资买卖、加工承揽等方面。计策内容既包括实体行为的安排,又包括程序上的提示,比如,提示人们注意民事行为的资格资质、保留书面协议固定事实、及时报警保全证据等。该庭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在赠送《民事权利保护意见书》过程中,向群众逐条解释,结合案例,联系实际,让群众享受一份免费大餐。
诉外法律服务扎实开展以来,该庭辖区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诉外,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未发生一起严重信访事故,诉讼案件大幅下降,首次实现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