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法院安丰法庭庭长丁辉,是院里有名的女高音,曾多次在集体演唱中担任领唱。不过,除了歌声,这位被称为“新时代花木兰”的女子,为人所称道靠的还是她过硬的业务。

 

  20051月,丁辉受命主持五烈法庭工作,一干就是四年。工作中,丁辉认真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努力将服务和谐社会的理念贯穿于每件案件的处理中。

 

  200811月初,204国道改道工程东台廉贻路段正在紧张施工,按照工程进度要求,204国道改道必须在当年11月底全线通车,但是此时意外发生了一起当地村民阻挠施工的事件。工期紧迫,情急之下,工程指挥部负责人打电话向五烈法庭求援。接到电话后,丁辉立即带领审判骨干前往纠纷现场。经了解,204国道某项目部欠村民刘某21万余元石灰款,刘某听说工程即将结束,便追着索要石灰款。而项目部的工程款还未到位,一时无法给付,纠纷由此而生。

 

  了解情况后,丁辉和同事迅速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劝导村民依法维权,通过正当渠道追偿货款。考虑到欠款数额较大,丁辉又与工程指挥部协商,由指挥部先行协调部分工程款支付给刘某。公平合理的处理赢得了刘某的信任,他主动劝回在国道施工现场阻挠的亲友,转而向法庭起诉要求工程部支付货款。

 

  法庭受案后,丁辉立即指派调解能手进行调解,由于前期协调工作已打下坚实基础,原、被告双方很快达成一致。至此,这起已导致施工现场停工3日的纠纷,半天之内就调解结案。当事人双方都说:“丁庭长功不可没。”

 

  2009年初,丁辉调任安丰法庭庭长。2009年底,在盐城中院对基层法庭的考核中,安丰法庭名列前茅。面对成绩,丁辉从容而淡定。从她专注的眼神中,不难猜出,她还有着更高更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