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涉毒犯罪 法院倾力挽救
作者:吴强 发布时间:2010-03-05 浏览次数:403
因无聊吸食毒品,凑毒资贩卖毒品。日前,该名少年犯一审被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的刑罚。
未成年被告人汤某某,从小受父母宠爱,家庭条件优越,但就是不爱学习,长大后好不容易找了份工作,但其嫌弃工作较累,且工资不高,便吊儿郎当不好好工作,又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渐渐染上吸毒的恶习。开始的毒资还向家里要,可是随着毒瘾的加大,父母慢慢发现了其吸毒的事情,非常痛心,遂断绝了经济支持。为凑足买毒品的钱,被告人汤某决定铤而走险,以贩养吸。2009年5月初的一天晚上,汤某某在镇江新区大港镇某龙虾馆门口,以人民币550元的价格向吸毒人员赵某某贩卖不到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刑庭法院吴强本着教育挽救方针,多次走访其家庭,社区等了解情况,并不厌其烦地对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并利用在场的亲属做被告人思想工作,促使汤某某认识到自己毒品的危害性。法庭上,被告人汤某某痛哭失声,表示坚决戒掉吸毒,重新做人。鉴于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合议庭综合各种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