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女请邻居帮忙照顾自家小孩,她则趁机偷走邻居家的电动车。近日,平江区法院审理了该起盗窃案,对这个荒唐的母亲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0912934岁的王某偶然得到邻居宋某的电动自行车钥匙。下午5点多,王某借口有要紧的事情要出门一趟,请宋某到自己的暂住地,帮她照看小孩。宋某答应了,令宋某未想到的是,王某的“要紧事”就是偷偷到自己的家里窃取宋某的电动自行车。王某一股脑拿走了宋某的电动车行驶证、发票,并将电动车骑到一家修车店,以人民币500元的价格销赃给店主。经鉴定,该电动自行车价值人民币1800元。

 

当日晚上,宋某发现电动车被窃,就报了警。几天后,宋某在这家修车店发现自己失窃的电动自行车,急忙报警。当日,公安机关传唤后,王某即对自己的盗窃事实予以供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