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县法院刑庭再获佳绩,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荣誉称号,成为全市法院系统5个获此殊荣的部门之一,也是唯一获此殊荣的刑事审判部门。

 

2007年以来,该庭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省、市法院和本院的工作部署,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开展了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创建活动有力推动了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大力弘扬了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司法为民的正气,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真正实现了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组织有力、扎实开展、效果明显的廉政建设目标。在2007年以来审结的1323件案件中,无一因廉洁问题造成冤、假、错案,全庭干警无一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该庭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政法标兵单位”、“优秀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被团省委、省高院评为“青年文明号”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