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楼法院以执行权分权为基础,结合辖区案件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对执行案件的动态管理,科学设置流程,将执行过程各个环节细化,将执行权力化分为被执行人财产调查权、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决权,实现事有人管,人要管事的制度管理目标;执行程序分为被执行人财产执行初查阶段、强制执行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质量和办案期限;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划分成鼓楼、经济开发区两个执行片区,以执行实施科为主体,采取“分片突出”、“集中突破”的办法,全面开展执行工作。

 

分权、分段、分片细化执行管理实施二个月以来,被执行人财产初查工作共计地毯式集中调查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在金融机构、车管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等财产5483案(含中止终结积案),其中有可供执行财产289案,件件随案移交执行实施科财产初查结果。20101-2月份,共计执结133件,结案率55.19%,实现执行工作“开门红”的良好局面。

 

通过分权、分段、分片细化执行管理形成了一个相互监督制约的执行机制,让执行当事人各方平等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处分权,有效地防止暗箱操作等有碍程序公正的现象,减少了当事人的合理性怀疑,缓解了他们与执行干警的对立情绪,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执行分权后,执行干警相互之间实现互相制约、相互监督,确保了执行工作更加透明、公开、公正,执行队伍的廉政意识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