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在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中,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建立“三项机制”,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该院建立的“三项机制”是指沟通协调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和指导运行机制,通过与市经贸局、乡镇企业局、金融机关等建立联系制度,了解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定期召开由法院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情况通报会,及时引导相关部门正确防范经营风险。与市劳动局、仲裁委、总工会等部门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共同指导企业正确处理劳动纠纷,引导企业与劳动者求同存异,使大部分案件在仲裁阶段得到化解。组织专门人员,密切关注金融危机在司法审判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及时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各项应措施的完善和落实。截至目前,“三项机制”的建立,先后为17家企业规避了经营风险,使4家企业实现了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