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沧浪区法院着力四项重点 深化诉讼服务中的矛盾化解职能
作者: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3-05 浏览次数:220
苏州沧浪区法院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与社会管理创新。近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纠纷化解功能大厅”正式启用。大厅集成了立案听证、绿色通道、法律释明、纠纷分流等多项功能,为社会纠纷化解进一步有效开展创造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一、创新立案审查听证。作为一项创新举措,法院针对那些不属法院主管、不适宜进入诉讼、矛盾易激化的纠纷,召集双方当事人启动立案听证程序,视情况还可邀请政府、基层组织、民间组织等参加。听证范围涵盖了普通立案、管辖异议、申诉复查立案、恢复执行立案等方面。听证后,对立案理由成立的,三日内立案受理;对不成立的,当场予以告之。对确定不属法院管辖的,引导当事人到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处理。同时,立案听证也承担部分诉前调解职能,若双方在听证过程中当场达成和解,法院也可出具调解书,实现矛盾化解。
二、完善诉讼绿色通道。法院从能动司法的角度,进一步完善了诉讼绿色通道建设。在新功能大厅中设置了“一条龙”的服务平台。对涉及未成年人维权、老年人权益、妇女儿童权益、劳动者权益等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四快”方针,尽量做到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当天审理、优先执行、快执到位。
三、落实法律释明工作。在坚持“依法、全面、中立、公开、息诉”的原则下,法院新功能大厅设专人负责来访接待。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近亲属若对法院生效裁判存有疑义而来访的,由原承办法官或其他法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裁判理由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解答说明。
四、实现纠纷多元分流。法院积极联系苏州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区交巡警大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法律援助中心等多家单位、部门,由其定期派员进驻新功能大厅现场开展工作,实现了社会化纠纷化解与诉前调解、法院诉讼的有机结合,真正形成纠纷解决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