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三项举措规范权力运行
作者:梁文珠 发布时间:2010-03-05 浏览次数:237
南通中院通过规范法官行为;以公开促公正;加大源头预防,把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审判、执行工作各个环节,着力完善对审判部门权力的监控和管理。
抓制度、促规范。全面梳理并完善审判工作相关制度,落实好《关于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权运行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规范法官和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全市法院庭长审判管理考核细则》、《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办法》及《法官审判权运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对交叉重叠的制度进行整合、归并和完善,突出法官加强自身管理的责任,对审判权的运行过程及时警示,及时教育,及时纠正,以防患于未然,预防和阻止滥用权力的行为发生,保证法官公正执法。
全透明、促阳光。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全面实施“八项公开”,即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判决理由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过程公开,把审判、执行的全过程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强化对当事人的告知义务,增强立案、庭审、宣判、执行等各个流程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南通法院率先在全省法院向社会推出“公众开放日”活动,具体开放时间为每月两次,每次半天。公民持本人身份有效证明证件,中、小学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法院宣传教育处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可以对法院的审判法庭、立案接待大厅和服务设施等进行参观,还可旁听案件公开审理。
重监督、促落实。实施现场监督。经常性地由院领导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立案、调解、审判、执行现场,通过采取现场抽查立案材料、调阅案卷、查看审判流程资料、随同执行等方式方法,进行例行督查、跟踪督查、专项督查和投诉监督。实施“三卡”监督,制作“廉政监督卡”、“五个严禁卡”,随同立案材料向涉案当事人发放。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每周对收到的廉政监督卡汇总,根据当事人反馈的问题建立办案人员“廉政档案卡”,将档案内容作为考核、提拔任用和是否胜任审判岗位的依据。明确法官在行使审判权中出现案件差错、违纪投诉等六种情形时给予黄牌、红牌警示;对情况严重,不适宜从事审判工作的调离岗位或暂停审判权。同时将申诉多、投诉多、发改多的法官列入质量警示名册,由院庭长对其进行警示谈话,提高定期抽查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