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法院法官联动妥善化解纠葛
作者:王晟 金刚 松宝 发布时间:2010-03-04 浏览次数:404
近日,淮安中院的法官与盱眙县法院马坝法庭的法官联动,顺利化解了一起因房屋买卖可能引发矛盾激化的纠纷案件。
纪某与李某于2008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因李某迟迟不给付纪某剩余的购房款2.5万元,纪某向盱眙县法院提出诉讼。李某应诉后提出了反诉,要求退还购房款10万元以及房屋的装潢费用5万元和利息12240元。因该房屋系小产权房买卖无效、返还与否难度大等原因,双方针锋相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盱眙法院马坝法庭经审理判决李某给付剩余购房款、驳回李某反诉等。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淮安中院,经承办人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了退房还钱等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