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法院不断强化司法的社会责任,坚持将能动司法与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相结合,开展“三项参与”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刑事打击和保护功能,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监外执行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完善“圆桌审判”等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的审理模式。

 

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共建和法治、综治共建联系点工作。深入学校、乡镇开展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积极推动“法治滨湖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

 

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向社会发布法院依法制裁失信行为、运用诚信原则进行裁判的典型案例。完善与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对诚信缺失人员经营活动限制。该院与区工商局、区消费者委员会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并设立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巡回法庭和消费维权联络站。

 

积极参与行政管理协调。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特别是切实解决好涉拆迁行政争议问题。积极推动依法行政,举办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能力培训班,多次为区机关进行行政执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