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日,句容法院后白法庭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将一起32名工人追讨劳务报酬的群体性纠纷及时妥善调结,将可能引发的不稳定事件消弥在了萌芽状态,在受到工人称赞的同时,也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好评。

 

2009年至2011年期间,童某等32名农民工为被告句容市某药材有限公司进行中药材种植生产,期间被告支付了部分工资,但尚余6万余元劳务费未予支付,工人们多次讨要未果。20124月,该药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他案被司法拘留,工人们讨薪无门,情绪非常激动,多次前往地方政府进行上访,后起诉至法院,并声称如果不能得以解决,将采取过激措施。

 

案件受理后,句容法院后白法庭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全庭干警在第一时间积极应对,共同商讨解决方案。法庭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工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稳定工人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另一方面前往被告公司及地方政府进行协调,并及时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提押至法庭进行调解。

 

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525日,在公司住所地句容市天王镇金山村委会的协助下,该药材公司和工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公司于2012620日前将所欠款项给付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