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巧用摄像机促执行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10-03-04 浏览次数:238
大丰法院在执行中使用了摄相机,一些被执行人因为害怕“曝光丢丑”,在镜头前不敢有过激抵抗行为。因此,每次下去执行,法官们都要带上它,对一些重大的执行案件进行实况记录。对那些有执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通过摄相机拍摄其财产状况,可防止其转移、隐匿变卖。对那些家徒四壁,确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用摄相机拍摄家庭实况,让申请人“实镜观看”,可以赢得其对执行工作的理解。该院还将这些资料整理制作电视专题片,在电视台播放,让辖区群众通过观看节目更加深刻地体会执行工作的艰难,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