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被俗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随着相关制度的实施,人民陪审员在苏州市司法审判中的作用愈发重要。日前,苏州市金阊区法院探索在法官指导下,在苏州市首次由人民陪审员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年初,金阊区虎丘社区发生一起因婆媳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案件,人民陪审员陈婉华参与审理此案。她走访社区了解到,婆婆没工作,媳妇靠每月800元打工费维持全家五口人的日常生活。由于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差,相互之间三天两头为水电煤气费发生口角,矛盾延续了十几年都没有化解。最终,婆婆把儿媳一家撵出门,导致婆媳对簿公堂。

 

  211日,陈婉华在参与案件审理中,认为经济困难是家庭矛盾激化的主要原因。于是,陈婉华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提出能否由社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协助当事人申请办理低保手续或者住房补贴等相关手续,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促进家庭和谐。苏州市金阊法院认为该司法建议切实可行,于是制作了司法建议书。

 

  225日下午,在金阊法院少年庭法官的陪同下,陈婉华到虎丘社区,将司法建议书发到虎丘社区主任翁小玲手中,并得到社区的当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