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为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水平,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南京下关法院日前召开全院大会进行了动员,并对近年来的所有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排查梳理。重点对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10起影响较大案件、10起化解效果较好案件和10起矛盾待化解案件开展分析研究和集中讲评,为进一步提升法官司法水平、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一是分析投诉成因,找准问题症结。下关法院对梳理出的姚茂龙、薛明柱等10起重复访、越级访、进京访老户案件和正在处理中的王安喜、彭红等10起信访案件逐一查阅卷宗、分析投诉事项和理由,剖析成诉的主、客观因素。尽管信访人投诉的原因多数在于生活困难、政策因素或主观上的偏执认识,但下关法院以促进审判执行工作为出发点,着重梳理、查找案件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对于上述案件中尚未处理完结的案件逐一研究落实化解方案,做到一案一策、专人负责。

 

二是总结矛盾化解经验,促进能力提高。对近年来处理效果较好的梁桂英、黄洪柱等10起息诉停访案件进行分析,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进行总结,即:因案制宜,找准突破口,讲法律、讲程序、讲政策、讲效果;依法纠错,合理诉求及时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耐心解释到位,工作中确有瑕疵的不回避、不偏袒;寻求合力,多依靠党委支持,多与相关部门协调,借助社会资源内外联动化解纷争;注重实效,对于确有困难的信访当事人,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着力点,通过援助救济等具体措施,真正做到停诉息访、息事宁人。

 

三是集中评查讲评,做好源头防范和治理。召开法官大会,对具有代表性的涉诉信访案件进行集中讲评,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审判作风,避免出现工作拖拉、责任心不强、强制措施不当、法律释明不到位等现象。学习“陈燕萍工作法”,进一步强化和谐司法意识,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法官在社会矛盾凸显期衡平利益、化解纷争、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追求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