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山寨的“步步高”手机而赔偿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1.5万元,这样的赔偿数额让通讯设备店主堵某倍感“冤枉”。近期,江阴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公司)诉各小型手机经销店商标侵权的案件23起,已有16起案件得到调解、撤诉解决,5起案件予以判决,其余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堵某是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告人,她是江阴一通讯设备店业主,今年4月份她收到法院的传票,原来是步步高公司将其告上了法院,因为在她店内有一款仿冒的步步高手机在销售,该仿冒手机及其包装盒、电池板上标注了“BBK”商标标识,说明书、包装盒上也标有“步步高”商标标识和注册商标标识,包装盒、手机上标有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的名称。因此步步高公司起诉要求堵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在法庭上,堵某辩称两款手机无论是机型还是外观都非常相像,她自己并不清楚中间的专利权利,也不知道自己卖手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步步高公司提出的赔偿金额也过于巨大。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步步高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遂组织调解,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堵某停止销售山寨手机,并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5万元,步步高公司则放弃其他的诉讼请求。

 

对这样的结果,堵某并不满意,她认为自己经营着一家小店,一个手机卖三四百元,利润微薄,这样的赔偿对她的经营生计是个不小的打击,原告方根本是以打假为由谋取钱财。对此,承办法官分析认为,这是由于被告法律意识薄弱,对商业维权模式抵触造成的。

 

为此,江阴法院的法官向江阴的手机市场经营者发送司法建议,建议经销商要加强品牌意识,树立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从正规渠道进货,拒绝“山寨”。同时,承办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目前市场上“山寨机”频出,但这些手机对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存在着潜在的威胁,而消费者购买山寨机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应选择诚信度高的手机商和手机品牌,购买时要索要发票,同时认真核对三包凭证上商家填写的手机串号,与手机背贴、包装盒、手机内存是否一致,以此为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