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服务国家江苏沿海开发战略,助推县域经济海河联动、跨越发展,灌南法院深入企业调研,准确把握司法需求,判研县内船舶、化工、有色金属、现代农业等沿海开发产业规划和发展趋势,出台包括前言、总则、分则三部分、十八条内容的《灌南县人民法院关于关于为服务沿海开发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精心谋划服务沿海开发司法服务保障工作。

 

一、统筹规划,确定服务沿海开发基本工作思路。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和省院《关于为全省沿海开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结合本院法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确立坚持科学审判、服务沿海开发、推进三项工作、促进和谐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注重服务沿海开发服务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服务沿海开发能力和效能,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建章立制,完善服务沿海开发基本工作制度。实施意见以本院开展的“服务沿海开发年”竞赛活动为载体,坚持依法服务、廉洁司法、规范服务、统筹发展、“三保”优先”五项工作原则,确立企业联系直通卡、企业涉诉绿色通道、企业事务联席会议、重大案件集体研讨、外商约见值班院长五项工作制度,提出坚持服务大局、坚持能动司法、坚持司法为民、坚持公平正义、坚持创新机制的五项工作要求,全面能动司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本院队伍建设、廉政建设、案件质效、基础建设全面进步,举全院之力全力服务沿海开发。

 

三、量化指标,明确服务沿海开发部门工作职责。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和特点,量化部门指标,重抓措施落实,强化绩效考核。以本院“服务沿海开发年”竞赛活动、“结对共建和谐乡镇”等实施服务沿海开发的主题活动及上级法院、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的各类主题实践活动为平台,量化党风廉政、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案件执行、涉诉信访、基础建设、司法保障等各项工作指标,尤其是上级法院考核的各项基础指标,提出具体指标要求,提出争先进位目标,明确各部门服务沿海开发工作职责,纳入本院岗位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