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反腐倡廉出实招----在全省首推单向退出机制
作者:常法宣 发布时间:2010-03-03 浏览次数:254
笔者近日从常州中院纪检监察部门了解到,该院将在对全市法院干警的配偶、子女或近亲属从事律师、法律服务及中介服务的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对业务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实行单向退出的机制,对法官逐步实行单向退出的机制。据悉,常州中院是全省法院系统首家实行单向退出机制的法院。
近年来,常州中院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以警示教育活动、“五个严禁”和司法巡查工作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今年以来,常州中院更是将公正廉洁司法作为“三项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采取措施抓紧抓好。
常州中院监察室葛主任介绍说,实行单向退出机制,其实是严格执行了回避制度。所谓单向退出,就是指干警的配偶、子女或近亲属从事律师、法律服务及中介服务的,该干警必须从审判岗位上退出。目前适用单向退出的对象为业务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常州中院院长姜洪鲁表示,推行单向退出机制,这充分反映了中院党组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决心。实行这项制度的目的,就是在法官和律师之间划出“隔离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