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国家法律的最直接的实施者,是将国家法律付诸实施的桥梁与纽带。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就代表着国家,法官的一言一行都对当事人产生很大的影响,直接影响着审判的社会效果。 

 

201031,在这个普通的日子里,沭阳县人民法院庙头法庭的方捷法官接到当事人的一声称赞:“你是个好人,我相信你!”却让这个普通的日子不再平凡了。

 

在审理原告管某青起诉被告周某红婚约财产纠纷中,在向周某红送达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时,周某红诉说自己在20095月订婚时确实收受了管某青的见面礼30000元,因为两人感情很好,双方订婚不久便同居生活近五个月,并且双方都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因在结婚过彩礼的过程中周某红与管某青的母亲因言语产生过矛盾,实际上自己与管某青之间并无矛盾,现在管某青起诉自己是辜负了自己的一片深情,自己现在名誉扫地,死也不会给他钱的,他还应当赔偿自己的青春损失费……,说着说着,周某红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眩然泪下。方法官便对她耐心进行开导、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她依法应当酌情返还礼金。同时让她回去再找亲戚朋友协调,如果能与管某青重修旧好是最好的结果,不行的话尽量就返还礼金的数额进行协商,争取和解。周某红仍然情绪激动,表示死也不同意返还礼金。转眼到了下班的时间,在送周某红下楼的时候,方法官发现周某红的摩托车倒在地上,便上前帮她把车扶起来。周某红什么话也没说就骑车走了,眼睛里仍然饱含着泪水。

 

31上午的庭前调解时,该案件调解的出奇顺利,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周某红一次性返还礼金2万元,原告管某青自愿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临走出调解室大门时,周某红突然对方法官说了一句:“你是个好人,我相信你!其实那天你帮我把车扶起来的时候,我的心里很震撼,震撼的什么都说不出来。就是从那刻起,我才真正相信了你。”此时,周某红的眼睛里又充满了泪水。当天下午周某红便到法庭履行了返还礼金2万元的义务。

 

在现实生活时,事无小事,事事为大事,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司法为民,体现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一点一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