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近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宫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2006122夜,被告人宫某乘本村妇女盛某一人在家,翻墙进入其家中,将所携带的一把尖刀插在盛某家中桌子上进行恐吓,欲对其实施强奸。盛某努力从惊恐中镇定下来,假借给宫某倒杯水喝,趁机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进行自卫并将宫某砍伤,被砍伤的宫某抢过菜刀猛砍盛某头部两刀,欲将其杀死,后盛某忍着伤痛逃离现场。经鉴定,盛某的损伤构成轻伤。被告人宫某案发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宫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恐吓手段欲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因被害人奋力反抗未得逞;在遭到被害人反抗被砍伤后又报复杀人,持刀猛砍被害人头部两刀致其伤轻,其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