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日前,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执结一起拖了7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家三代人交口称赞,大丰法院情系百姓司法为民,公正执法形象好。
2001年5月29日晚陈某驾驶小型拖拉机从东台开往大丰途中,因拖拉机灯光失效,当行至大丰市大中镇泰西村3组路段与沈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沈某死亡,陈某逃逸后负刑事责任服刑三年半,民事赔偿陈某应赔偿死者的妻子张某,儿子沈某某,母亲蔡某某各项费用合计73163.30元,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被强制执行一辆拖拉机给申请人后,陈某从此就下落不明,查无音讯,执行法官多次奔赴东台陈某家中及周边地区寻找均未果,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5月18日中午,已临近下班时间,案件承办法官杨涛接到申请人张某举报:“经多方打听,被执行人陈某现正在东台市某开发区内打工,但详细地址不详,为了确保这次执行工作万无一失,不打草惊蛇,承办法官和法警商量决定边走边研究执行策略,不能泄密,其他人员待命,换上便服,改乘民用车,到了开发区开始挨家挨户的寻找陈某,通过打听终于了解到陈某正在某化工厂打工,迅速赶赴被执行人陈某所在地,见到陈某后,承办法官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被执行人有点惊讶地说:“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我刚从外地回来不久,要钱我现在是没有,为这事我牢坐了三年半,”承办法官见他这种态度,当场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对陈某实施拘留,并将其带至拘留所羁押,但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多次提审以案释法,做陈某的思想疏导工作,法官从构建和谐社会角度谈到人与人之间的和睦,才有大家的稳定与和谐,又从人间真情和良心,法律和道德对陈某进行教育。通过承办法官多次的引导说服教育下,在道德和良心的谴责下,在真情的感染下,在法律的威严下,陈某终于意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文书的严重后果,通过法官的耐心开导和对工作的尽心尽职,感动了双方当事人,申请人同意作出让步,被执行人积极与家人联系让他们赶紧筹款,最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一桩拖了七年的陈案终于尘埃落定,圆满执结,取得了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