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314日,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央检查组对镇江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组在镇期间,通过随机抽检方式对130件清案卷宗进行了逐项检查,并仔细阅查了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规范性文件等工作台帐,对镇江市在清案活动中,党委高度重视,部门联动配合,院长靠前指挥,清案中做到调查范围统一,结案标准统一,文书样式统一,装订标准统一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在集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镇江两级法院在省、市政法委、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和院党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下,首先梳理出881件有财产线索的执行积案,主动向市委政法委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争取政府支持,全市迅速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纪委、政府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清案领导小组和法院院长为组长的清案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各联动部门积极配合,为清案活动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清案中,全市法院对上报的执行积案,精心制定方案,细化执行措施,落实清案责任,强化督导检查,保证了清案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对338件重点案件,全市法院通过挂牌督办、领导包案、部门联动、专项行动等方法组织攻坚,所列的881件有财产线索积案全部结清。在清案的第二阶段,全市法院对10804件无财产可执行的积案认真做好“四查”工作,保证了所有积案清理工作符合检查要求。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中,全市法院着重加强了执行工作信息机制、管理机制、权力监督机制建设,完善了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推进了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镇江法院推出“五项举措”巩固清案成果。一是对清理中以程序终结和退出执行程序的执行积案,进行重新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上报清理结果。二是对200811之后认定为无财产的执行案件,按照清案要求,在做好“四查”的同时,还要做到“四告知”,向申请执行人告知财产调查结果、边控实施情况、媒体曝光情况以及听证复议权利,自觉接受当事人的监督。三是对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实行倒查制度,提高执行效率,保证执行案件办案质量。四是全面落实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对上级法院制定的长效机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五是认真处理涉执行信访案件,执行局长亲自抓信访工作,靠前指挥。因处理不当或不及时而引发重大信访事件造成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