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动应对金融危机工作中,江阴法院完善机制,构筑起既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又能有效应对危机的工作体系。

 

一是强化便民服务,妥善化解纠纷。为了缓解因金融危机带来的诉讼压力,江阴法院推出了一系列方便群众诉讼的具体举措:建立起诉讼服务中心,解答群众的涉法涉诉问题,提供诉讼指导;对行动不便当事人推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在江阴市交警大队和总工会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巡回审判庭与劳动争议案件巡回审判庭,进行巡回办案,开展法制宣传,同时,也为快速化解纠纷奠定了基础。

 

二是强化调解工作,贯彻和谐司法。针对金融危机下各类纠纷日益增长的情况,为了使矛盾尽量和谐化解,江阴法院与江阴市交警大队及总工会协商成立了两个巡回审判庭,将人民调解与诉讼活动想衔接,为当事人诉前调解搭建了平台,提供了方便。同时,该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执法监督员、人民调解员了解纠纷、熟悉民情的优势,注意引导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原则下首先寻求人民陪审员、执法监督员、人民调解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诉讼过程中,则适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加调解,或委托人民调解员诉外调解;诉讼程序结束后,通过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及时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协助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三是加强司法救助,维护弱势权益。针对一些被执行人(被告)确无履行能力,导致执行不到位,部分申请执行人(原告)生活特别困难,需要提供救助的情况,江阴法院积极探索、建立、运行执行救助机制,并争取江阴市委、政府在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对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原告)给予一定救助,缓解因执行不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是强化司法保护力度,为企业发展保驾。针对金融危机造成一些企业资金困难的状况,江阴法院依法放款了困难企业诉讼费缓交、财产保全担保等方面的规定。允许那些信誉好、实力相对雄厚、内部管理比较完善、富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但一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内,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可以以企业的信誉担保,构建企业的信誉担保机制,以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促进企业良性发展。此举,以扎实有效的举措缓解了金融危机带来的诚信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