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某高档住宅楼业主女士遭遇了这么一件尴尬又棘手的事,眼见着即将入住的新房竟被粪水淹了个遍,不仅财产遭受了损失,房子也弄得晦气十足,女士一纸诉状将物业告上了法庭。

 

女士花费好几个月时间装修了这套新房,事发当日依惯例到新房开窗通分。刚一开门,女士就傻眼了,家中满地都是粪便和污水,客厅、卧室、书房内所见之处的地板、实木门、家具等都被粪水浸泡,墙面也被浸染得乌七八糟。女士心痛之下赶紧找来物业理论。物业现场察看后,发现是一块包裹着蛇皮袋的水泥块堵塞了总下水管道,导致污水外溢。物业公司安排人员疏通了管道,并协助女士擦洗、搬运了家具。

 

庭审中,双方对污水外溢事实没有争议,但物业公司辩称:事发后已及时安排保洁人员竭尽全力处理,并且公司接手房屋时,已对下水道进行了验收,平时每月检查一次,已尽到了相关物业服务责任,要求法院驳回女士的诉请。

 

滨湖法院审理后认为:依该楼盘开发商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中的有关约定,物业公司负有包括保持住宅区内所有共用下水道、水管或其他管道清洁、畅通等义务。该案中,因下水管堵塞导致污水外溢,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物业公司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据此,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女士因污水外溢造成的财产损失4万多元,并由物业公司承担案件的诉讼费

 

目前,该案已经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