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23,一位中年妇女带着小孩来到苏州市金阊法院给杨清与杨均二位法官送来了两面大红锦旗,还很内疚地对二位法官说:“以后再也不能冲动了!”

 

这位因曾经冲动而现在深感内疚的妇女叫黄兰。她与被告胡尚已同居多年。话说日久情深。这不,黄兰不忍心看着同居男友日夜为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所困,于是就慷慨解囊15万。为人本分的男友还特意给黄兰写了一份借条,载曰:今向黄兰借款15万元,于200812月底前还清。谁知这生意上的事没个准头,胡尚把15万资金都投入到与其妹夫合伙开办的工厂里,至今没能收回。

 

可是,这黄兰好起来什么都好说,小脾气来了倔得九头牛都拉不回头,还款期一到就逼着胡尚还款,无论胡尚好说歹说都不奏效,一怒之下把同居男友告到了金阊法院。法庭上胡尚既承认借款事实又同意还款,同时,双方同意就还款期限接受法院调解。于是,杨清与杨均两位法官主持调解,没想到要钱心切的黄兰在调解过程中大闹法庭。黄兰大哭大闹,两位法官镇定自如。待黄兰情绪彻底宣泄完毕,两位法官才慢条斯理地给她摆事实讲道理:“问题的解决总得有一个过程,你这样大哭大闹难道就能马上拿到钱了吗?”黄兰这才冷静下来接受法官调解,与胡尚达成协议:自20093月起每月1日前归还人民币15000元,直至还清。

 

“谢谢两位杨法官帮我要回这15万!”黄兰深情地说。“以后要相信法院,相信法律,大吵大闹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两位杨氏法官严肃中透出些许欣慰。